圣诞节和税吏

员工的礼物和庆祝活动在什么情况下会被征收附带利益税(FBT)?什么时候可以免税?

传统上,圣诞节是一个奉献的时刻-包括雇主对员工所贡献的出色工作表现表示感谢。然而,圣诞派对和礼物可能会引起税务局的注意。

在某些情况下,上司可以为员工举办圣诞派对,而派对的费用可以免于缴纳附加福利税(FBT)。

以一个雇主为例,他在一家餐厅为雇员及其合作伙伴举办圣诞派对,除了墨尔本杯,这是他们每年为员工提供的唯一社交活动。 在这种情况下,只要每个人的费用(晚餐和饮料)控制在300美元以下,该聚会就很有可能被免除FBT。为了享受这一豁免,上司必须使用 “实际方法 “来评估FBT餐费。

 

使用实际方法进行估值

实际方法是估价餐饮娱乐FBT的默认方法,使用这种方法不需要做选择。在这种方法下,上司必须对提供给员工及其合伙人(即他们的合作伙伴)的所有应税膳食招待费,支付FBT(在没有豁免的情况下)(但不包括给其他各方,如客户、承包商或供应商)。

然而,如果餐饮娱乐活动符合小额福利豁免的要求,则可以适用FBT豁免。概括地说,根据这项豁免,如果一项福利的价值或成本低于300美元,并且如果在这一年中提供类似或相同的福利,它们只是不经常或不定期地提供,则可免于缴纳FBT。越是不频繁和不定期,每项活动就越有可能被免除联邦增值税。

 

五五分成法

如果上司选择按照较少使用的替代性50/50方法对他们的餐饮娱乐活动进行估值,则不能享受这种小额福利豁免。在这种方法下,上司只需对提供给员工、同事和客户、承包商、客户等的所有应税餐饮娱乐的50%支付FBT,而不考虑成本。同样,雇主也只能要求对这些餐费进行50%的所得税扣除和50%的消费税抵免。

 

赠品

如果礼物是在圣诞节期间送出的,并且成本低于300美元,那么小利益豁免可能可以免除FBT对雇员的各种常见圣诞礼物的限制。这个300美元的门槛是与圣诞派对的餐饮和娱乐门槛分开的。

给员工的非娱乐性礼物(如圣诞礼篮、酒瓶、礼品券、钢笔套装等)是可以扣税的,上司可以申请消费税抵免,不计成本。但是,如果雇主将礼物保持在300元以下,一般可以避免支付FBT。如果超过了这个门槛,就必须支付FBT。因此,雇主在今年圣诞节向员工提供此类礼物时,应注意这一门槛。 

另一方面,给员工的娱乐礼物(如电影/戏剧/体育赛事门票、假日机票等)如果低于300美元,一般不征收FBT,不能扣除所得税,也不能申请GST抵免。如果超过300美元,将必须支付FBT,但可以申请减税和消费税抵免。在联邦税率为47%的情况下,税收扣除和消费税抵免将不可提供比通过将礼物控制在300美元以下来避免联邦税率更好的税收结果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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